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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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社政
編號 40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黃淑美
連署人 陳信瑜、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
案由 建請社會局針對老人遭棄養問題多方提供安置與法律協助
說明

一、 近年來,老人遭棄養的案件頻傳,根據調查,台灣每年被棄養的老人案例高達2,000例以上,老人福利聯盟也曾調查發現,全國老人安養機構中,約近三成個案有欠費情況,其中十分之一子女行蹤不明,情況可說是相當嚴重。


二、 隨著台灣逐漸邁向高齡化社會,老人長照與安養問題已成為刻不容緩的課題,加上現今年輕人求職不易與起薪偏低等困境,以及傳統家庭觀念改變等因素,未來老人遭棄養的案例只會越來越多。


三、 現今高雄雖有兩處「老人公寓」,但收費偏高且房數不足,多數窮老住不起,僅能尋求更為便宜的租屋,有些甚至流落街頭,處境相當可憐。


四、 對於棄老問題,社會局應加強安置機制,並設法提供更多安置機構,供這些遭棄養的老人們,有個暫時的容身之處。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成立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