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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現今6公尺以下道路由各區公所管理,不論維修速度或道路施工品質,普獲民眾肯定。
二、 建議8公尺以下道路(巷道),改由各區公所管理,可直接舒緩市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龐大工作量,亦可增加各區道路維修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