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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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三次定期大會市政府提案
類別 農林
編號 16
提案單位 高雄市政府
承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相關單位
連署人
案由 請審議市政府海洋局為高雄區漁會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補助辦理「前鎮漁港西岸碼頭輸銷歐盟缷魚場內浴廁遷建工程」,擬出具本市前鎮區朝陽段436-1、436-2、436-3及436-4等四筆地號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供高雄區漁會申請建築執照,並無償提供朝陽段436-2、436-3地號各116.19平方公尺土地供該會新建浴廁案。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6條(附件1)、土地法第25條(附件2)辦理,並業經本府109年4月28日第47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新建二座浴廁之使用面積座落在前鎮區朝陽段436-2、436-3地號部分土地,土地所有權人為本府,管理者為本府海洋局,本案係漁業署補助區漁會興建,建物產權為高雄區漁會所有,興建完成亦由漁會維護管理,因起造人非本府海洋局,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主體,衍生土地使用同意事項需送請議會審議通過。

三、前鎮漁港為遠洋漁業重鎮,每年4-6月及10-12月是魷釣漁船返港卸魚整補尖峰期,隨漁船進港之大批外籍漁工最高峰期甚至多達近3500人,為重視外籍漁工的權益及保障人權,興建浴廁提供卸魚場內外籍漁工與相關從業人員使用及避免造成該區衛生環境髒亂有其公共使用必要性。

四、為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供高雄區漁會申請建築執照,並約束漁會不得於取得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後,作興建浴廁以外之其它用途。爰訂有借貸契約(附件3)述明:同意無償提供高雄市前鎮區朝陽段436-2地號116.19平方公尺、436-3地號116.19平方公尺土地面積,予高雄區漁會辦理「前鎮漁港西岸碼頭輸銷歐盟缷魚場內浴廁遷建工程」,同意期間以浴廁存續使用期間為限。另為高雄區漁會辦理該工程申請建造執照所需,提供所有座落於前鎮區朝陽段436-1、436-2、436-3及436-4等四筆地號土地使用權同意書(附件4)。

辦法

 敬請審議

備註
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06-20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9-06-20

同意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三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9-07-03
同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