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資訊 整合查詢系統
議事錄
其他議事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一、本市現行規定不准使用「再生瀝青」於馬路柏油鋪設,造成刨除的廢棄柏油要由施工廠商負責回收保存,日積月累反而造成環境的負擔。
二、鋪柏油路的瀝青分全新與再生二種各有其優缺點,全新缺點是容易因脆化而變形,致道路柏油品質不佳,經常需重複刨除也浪費公帑。
三、呈上所述,盼市府參考大陸及歐美國家作法,在「再生瀝青」內添加基底瀝青重量「SBS熱可塑性彈性體」3-6%用量,此舉可使柏油路耐熱100℃、耐寒-4℃、透水性更佳,馬路壽命因此得以延長,又能節省公帑、降低廢棄瀝青環境汙染及保障市民行車安全,一舉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