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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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工務
編號 52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林宛蓉
連署人 李雅慧、邱俊憲
案由 建請市府於公九公園用地設置寵物公園。
說明

一、    根據英國一項研究顯示,養狗促使老人多活動有益健康,養寵物(毛小孩)最大的益處是降低心臟病風險,還能減少老人孤獨感,加強運動,增強免疫力。

二、    高雄市目前只有一座寵物公園,於104年啟用,位於中正公園內,相較於其他縣市,如新北市17處,桃園市5處明顯偏少。
三、    在城市巷弄間遛狗總要擔心來往車輛,避免寵物的叫聲影響住戶安寧,讓毛小孩可以盡情在青青草地奔跑,讓飼養的主人也能無顧忌輕鬆陪伴。

四、    中正公園其中狗狗公園只占0.26公頃,內設有毛寶寶翹翹板、狗便垃圾桶、波浪橋,跳高欄及隧道…等。

五、    為打造友善共融環境,建請市府在南高雄覓地興建一座狗狗動物公園刻不容緩。

六、    飼養寵物已成為一項趨勢,但都會區一直缺乏適當場所可以讓這些毛小孩活動,設置寵物公園也成為民眾期待的建設。

七、    宛蓉一直以來也在推動寵物公園,但都沒有下文,藉由前鎮區65及88期重劃區公九公園的新開闢,因位於高雄市前鎮區凱旋路與時代南一路口,地理位置很不錯,占地約3.4995公頃,工務局可以在該地劃出一小塊區域設置寵物公園,真正打造「健康友善城市」。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10-31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8-11-0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林智鴻、鄭孟洳及江瑞鴻議員保留發言權。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12-10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