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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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社政
編號 29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鄭新助
連署人 張勝富、周玲妏
案由 建請社會局研議辦理本市育兒津貼及提高生育津貼等福利政策。
說明

本市生育津貼:

一、同一父或母所生之前二名新生兒,每一新生兒發給生育津貼新臺幣6,000元。第三名以後之新生兒,每一新生兒發給生育津貼新臺幣1萬元;另每月領有3,000元育兒津貼補助,期間一年,合計46,000元。

二、辦理「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須由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因其一方育兒需要,而未能就業者,符合規定始可申請。兒童2歲以下,每月補助2,500元。

參考臺北市政府為鼓勵生育,結合市府各局處資源推出「助妳好孕」專案,包含從100年1月起,發放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以及給予5歲以下孩童、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加上各式配套等,希望降低臺北市年輕夫妻的養育負擔,建請高市府參酌辦理。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4-04-29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4-04-30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4-05-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